本會成立於1933年,先總統 蔣公有鑑於德國在政、經、軍方面有優越的成就,若能網羅當時前後留德的人材及聘請德國學者專家,當可有助於國內各項發展,於是成立了「中德文化協會」敦聘當時外交碩彥朱家驊先生擔任會長,為了加強商業關係,協會於1965年改稱為「中德文化經濟協會」傳承至今已有80餘年的歷史。
文化協會之前身及成立之經過 1932 朱家驊先生個人出資建同學會會館,且於一年後另建文協會所於五台山。 1933 中德文化協會於1933成立於南京(其前身乃為德奧瑞同學會、創始人、贊助人為理事長朱家驊先生)。 1936 文協會館完工且正式啟用。 文化協會於南京的工作 ...
依據本會章程第二章規定如下: 第五條:凡年滿二十歲之人士,贊成本會宗旨志願遵守會章經會員二人之介紹及理事會通過者,均得入會。本會會員包括普通會員、永久會員、贊助會員及團體會員,其有熱心本會會務者得聘為贊助會員。 第六條:會員有違反法令、本會章程、或不遵守本會會員大會決議之情事者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本會宗旨及信譽而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 第七條: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下:    (一)發言權及表決權。    (二)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     (三)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之權益。     (四)其他公共應享之權利。 第八條:本會會員應有下列之義務:    (一)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     (二)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。     (三)繳納會資。     (四)出席會員大會。 依據本會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二條規定會員之納費標準如下:(一) 普通會員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仟元。(二) 永久會員納一次會資新台幣壹萬元(三) 團體會員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元。(四) 贊助會員自由樂捐。 本會於每年度年初開始繳納(個人會費壹千元、團體會員或永久會員壹萬元)。敬請一本愛護及支持本會之熱忱,惠予匯撥如下帳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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