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本會章程第二章規定如下:
第五條:凡年滿二十歲之人士,贊成本會宗旨志願遵守會章經會員二人之介紹及理事會通過者,均得入會。本會會員包括普通會員、永久會員、贊助會員及團體會員,其有熱心本會會務者得聘為贊助會員。
第六條:會員有違反法令、本會章程、或不遵守本會會員大會決議之情事者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本會宗旨及信譽而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第七條: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如下:
(一)發言權及表決權。
(二)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
(三)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之權益。
(四)其他公共應享之權利。
第八條:本會會員應有下列之義務:
(一)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(二)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。
(三)繳納會資。
(四)出席會員大會。
依據本會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二條規定會員之納費標準如下:
(一) 普通會員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仟元。
(二) 永久會員納一次會資新台幣壹萬元
(三) 團體會員納常年會費新台幣壹萬元。
(四) 贊助會員自由樂捐。
本會於每年度年初開始繳納(個人會費壹千元、團體會員或永久會員壹萬元)。敬請一本愛護及支持本會之熱忱,惠予匯撥如下帳戶:
郵政劃撥帳號:00030821
戶名:中德文化經濟協會